| 本市发布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学校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2006-2010年是本市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期。根据规划,本市将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按照“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不断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市教委将设立本市教育系统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与探索,组织编写具有示范性的普法读本或教材,培训和奖励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推广有关优良经验。
对(在校)农民工子女和本市郊县农民子女的普法宣传,也将成为“五五”普法期间的一大重点。各区县将以(在校)农民工子女、现有农民工子女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及本市郊县农民子女为对象,制订并落实各项普法任务。
与此同时,法制教育将作为中小学校长和任职的必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学校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重要法律,将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中,力争做到全员培训和专项考核,依法治校情况也将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